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018年9月13日,宝燵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01.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成功挂牌上市。宝燵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专注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的工程顾问,集团于二零一七年提供基础设施工程顾问的收益占同年香港市场份额3%。集团的服务主要涉及( i ) 土木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结构工程以及岩土工程;及( ii ) 交通工程。另外,集团亦会向客户提供较小程度的其他配套服务。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在本次上市项目中担任宝燵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家学律师及其团队。2018年8月22日,金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3.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成功挂牌上市。金仑控股有限公司自1985年起主要在香港作为总承建商提供上层结构建筑及修葺、维护、改建及加建工程服务。上层结构建筑服务主要包括住宅及商业楼宇发展项目。本次上市及股份发行以公开发售及配售方式进行。公开发售部分超额认购约723倍,集团以招股价上限每股0.55元定价,集资净额约7850万元。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在本次上市项目中担任金仑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家学律师及其团队。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于2018年6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对旅游板块的加重投资,斥资3.3亿收购深圳市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游国旅”)41.73%股权,加上此前持有的7.45%股权,合计直接持有喜游国旅49.18%股权,并通过旗下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9.81%股权,取得喜游国旅的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并表范围。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在本次收购项目中担任腾邦国际的法律顾问,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黄亚平合伙人律师、尹颖合伙人律师、罗增进合伙人律师、罗明月、杨曼青为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2018年6月7日,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7.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的分包商,包括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椿帽建筑及拆卸工程、地下排水工程、土方工程及结构钢筋工程等其他服务。该集团于1996年创办,在香港建造业拥有丰富的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经验。本次上市的独家保荐人为德健融资有限公司,独家账薄管理人及独家牵头经办人为联合证券有限公司。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在本次上市项目中担任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家学律师及其团队。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由观韬中茂知识产权业务线合伙人赵卫康律师、孙静律师代理的茅盾手稿著作权案入选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这是观韬中茂知识产权团队代理“大头儿子”著作权纠纷案件入选最高院评选的2016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以来,连续第二年入选最高院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赵卫康律师、孙静律师在本案中担任原告沈韦宁、沈丹燕、沈迈衡(三人均为茅盾先生孙子女)的诉讼代理人,依法追究涉案手稿拍卖公司的民事责任。本案因涉案手稿涉及物权和著作权的归属、物权与文字作品著作权和美术(书法)作品著作权的共存、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规范运行及拍卖行针对知识产权的必要注意义务、以及基于同一手稿载体的物权与著作权权利边界的合理划定等法律问题,尤其是在图像复制和传播条件极为便利的互联网技术条件下如何协调著作权体系中展览权和发表权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亟待司法主导的法律关系和市场秩序问题,加之案件涉事名家,历史久远,案情复杂,抗辩激烈,故观韬中茂律师在长达近两年的一、二审代理活动中,特别是在四次庭审活动中的表现,备受社会关注。最高院认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本案涉及美术作品拍卖活动中著作权法、物权法、拍卖法三部法律交叉调整地带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判决平衡了物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拍卖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注意义务。判决指出,在美术作品著作权与物权分离的情况下,原件所有人依法行使处分权、收益权、展览权的行为,均受到法律保护,著作权人无权干涉。但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物权应以不损害该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前提。拍卖公司作为接受物权人委托的拍卖方,除负有物权保护注意义务外,还应负有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注意义务,规范尽职地进行拍卖活动,审慎避让著作权人的权益。判决明确了不同主体权利的边界,体现了对物权人和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平衡保护的司法...业务领域破产与重组业务,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争议解决主要业绩• 参与为大连证券、大通证券、鞍山证券、云南证券的停业整顿、破产清算、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大连银行合规业务• 参与数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如分别代理国内两家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合同纠纷和与中粮集团辽宁公司、印尼三安集团股权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 受聘为沃尔玛、希尔顿、乐购等数家外资、合资及内资企业提供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公益服务大连市律师协会义工团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工作经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201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合伙人(2004-201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律师(2002-2004)•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2001)• 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律师(1994—1998)• 沈阳军区军事法律顾问处主任(1989—1993)教育背景•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1983-198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2-1995)工作语言• 中文普通话观韬中茂是中国最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股票发行与上市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电力、钢铁、金融、建材、化工、机械、制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食品、旅游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企业担任发行人律师或主承销商律师,并对境内外证券发行、交易所规则和监管事项具有广泛的专业研究。观韬中茂在债券市场一直保持着业内领先的地位,与相关政府部门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工作关系,从而能更好的代表客户处理相关事务。观韬中茂在资本市场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市场•A股的发行与上市•B股的发行与上市•H股的发行与上市•股份回购、分拆上市、整体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改组与重组•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拟上市企业的重组改制•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境外上市•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基金的发行与上市•私募股权融资债券市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永续债券•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观韬中茂的律师专业高效,而且有很强的责任心。我们对观韬中茂律师在资产市场、争议解决业务领域的表现尤为满意,他们经验丰富,有很好的沟通能力,高效高质地完成了委托事务。”————客户评价公司与并购业务是观韬中茂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观韬中茂在该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观韬中茂曾为包括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的境内外并购提供法律服务,完成了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多年来,国内外有关权威机构和媒体一直将本所评为并购领域的优秀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观韬中茂的众多合伙人熟悉国际并购交易惯例,以及中国的法律与政策。观韬中茂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对中国法律适用和监管环境的深刻理解以及对税务、财务知识的融会贯通,在一系列国内外标志性的并购项目中担任了主办律师。观韬中茂代理的国内及跨国并购项目覆盖金融、制造、房地产、高科技、基础设施、电子、医药和服务等不同的行业领域。在代理这些并购项目中,观韬中茂尤其擅长帮助客户在中国变动而复杂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下解决问题并达成交易。尤其是在那些标的巨大、任务浩繁的并购项目中,观韬中茂更因其强大而有效的团队合作而深获客户好评。公司与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性质的公司设立•公司治理•股份制改造及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特许经营、连锁经营•一般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清算、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是最早成立房地产部门的律所之一,能够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企业、建筑单位、金融机构、房地产基金等)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方位、全产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业务不仅涵盖了土地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收并购与重组、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及建设工程合同制作及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与运营(物业租赁及物业公司的服务)、银行按揭等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还不断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包含基础设施PPP项目、旅游地产、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金融、外商投资等。观韬中茂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白盆窑天兴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香港汇日集团、新加坡维信集团、天津克瑞思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常年、专项和诉讼等法律服务。观韬中茂房地产部在孟雷律师的带领下,为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永旺梦乐城(丰台区最大购物中心)项目与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其双方对于项目工程和租赁的具体问题理解分歧很大,双方经过多次反复的谈判,历时2年多,最终双方达成了交易金额为17亿4千万的项目合作协议。观韬中茂在立足于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最近在房地产金融、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及旅游地产等项目的业务日趋成熟。“观韬律师团队广泛的专业技能吸引了众多国内开发商和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亲睐...观韬中茂在传统的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专业突出、阵容强大。担任过众多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的诉讼与仲裁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国内、国际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执业经验。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争议、股权纠纷、商业欺诈、各类知识产权及计算机软件侵权、一般侵权、金融欺诈、经济犯罪和反商业贿赂等领域。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近期还曾代表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一批在国内外卓有名气的大型企业在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各种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取得了成功的业绩和良好的声誉。观韬中茂在诉讼仲裁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国内外各类商事争议解决案件•代理各类民事争议解决案件•代理银行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解决案件•代理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争议解决案件•代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案件•代理劳动仲裁及诉讼争议解决案件“观韬律师团队资深于争议解决,并在这一方面享有盛誉。”————钱伯斯“观韬律师团队的整体业务能力很强。无论是针对正在诉讼中案件的推进还是针对重大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他们总能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客户评价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是全国最早从事企业清算或破产清算的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参与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30余家公司的解散清算、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并以被指定担任清算组组长、副组长、清算组工作律师、公司接管组、托管组工作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组组长、副组长;破产管理人组长、副组长;破产清算组、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律师等方式为企业清算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一定的理论成果。观韬中茂在破产重组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公司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编制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方案•制定债权债务清理、清收方案•债权、债务清理与确认•对外投资清理•界定解散清算、破产清算财产范围,包括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出具债权、资产处置方案•制定清算制度•编制债权人会议文件•出具人员安置方案•编制破产文件•破产清算的组织实施及相关法律事务•破产重整法律事务•清算期间日常法律事务•为清算审计、评估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清算工作报告•公司清算终结、破产清算始终相关法律事务“这家律师事务所在代理债务人处理破产程序方面一直备受赞誉。”————钱伯斯“他们努力工作,对法律法规和风险分析透彻,能够为我们提供高质量的解决办法和咨询服务。”————客户评价知识产权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重点研究和开展较早的法律服务,且具有若干成功案例。服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保护、植物新品种及电信传媒领域特有的版权、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保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电信传媒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间并购、电信基础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等等,可为客户在电信传媒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中茂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查询• 权利申请与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商标)• 无效、撤销申请• 转让及实施许可• 侵权调查• 反侵权指控• 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电信传媒、制作业等行业特有的知识产权事务•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OEM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知识产权投资• 电信传媒业务的谈判与方案设计• 电子商务• 域名及商标保护和反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 电信服务•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网络电子交易与安全•网络信息如果你,法律功底扎实。如果你,执业目标明确。如果你,心存梦与情怀。我们为你提供驰骋的天地,期待你与观韬人一起,行动,坚持,让理想成为现实!观韬中茂是极少数在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积极为诸多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能源和矿产资源业务是观韬近些年来快速发展并确立优势地位的领域。该团队律师在能源和矿产资源合作开发、勘探、开采和矿山建设等法律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深刻掌握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客户的商业需求和法律特点,多年来在境内外数十个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中,代表了该领域内众多国内外所有者、收购方、被收购方、勘探方、开发方、投资方和融资方。这些项目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矿、铜矿、金红石矿、锶矿、铌钽矿、磁铁矿、铂钯矿、铝矿、黄金和其他矿种。 观韬中茂和相关中国主管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之间的密切沟通使得观韬的律师能基于现行政策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意见以及最佳法律解决方案,以最大化满足客户的需求。服务范围•能源和矿业企业的收购、投融资、重组、资产出售和租赁、合作开发、境内外上市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协助实施; •对目标企业及其矿业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起草、审查和谈判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申请、转让、变更、合作勘探和开发等合同,以及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合同; •协助设立矿业风险勘探公司和矿业开发公司;•协助完成政府审批、登记、备案等法定程序;•起草、审查和修改与境内外收购及上市等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观韬中茂在能源与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实践得益于其在资本市场的成功运作,它在为世界领先的石油及矿产公司进行商业交易方面享有好评。”————钱伯斯观韬中茂在互联网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积极为诸多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互联网业务是观韬近些年来快速发展并确立优势地位的领域。团队律师规模庞大,业务人员能力突出,在互联网公司上市、投资并购、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纠纷等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观韬律师能基于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意见以及最佳法律解决方案,以最大化满足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服务范围•互联网公司境内外上市业务及互联网项目的设立、运营等业务•互联网公司投资/并购过程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互联网公司运营中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评估、法律建议等常年法律服务业务•互联网运营及服务模式的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建议,对新签电信合同的审查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涉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的审查核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核查,电话核查以及实地尽调等形式•互联网域名、产品等相关纠纷的解决我们对影视娱乐、文化传媒行业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操作经验,我们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娱乐、体育传媒产业投融资领域法律服务•娱乐、体育传媒机构的设立、尽职调查、并购重组、投融资、股票挂牌、上市;•外资的行业准入调研、分析、投资结构设计;•娱乐、体育媒体基金的设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电影、电视(含动漫)、网络剧法律服务•电影、电视(含电视剧、综艺节目等)、网络剧的前期策划,剧本改编、创作,投融资,中外合拍、协拍,版权预购,制作管理,宣传发行,商务开发,引进和出口;•电影、电视相关制作、发行、放映(院线和影院)、播出机构、影视基地的设立、建设、运营;•明星、编剧、导演、词曲作家、小说家等艺术家创作、演出、形象代言、税务安排、投资事务代理;演出法律服务•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馆、演出团体的设立、收购、建设、运营;•话剧、戏剧、大型演出节目的策划、投融资、制作、运营、商务开发;音乐与唱片法律服务•音乐作品的版权登记、许可、转让,音像制品(含唱片、MTV等)的制作、复制、发行,引进、出口、网络传输、卡拉OK使用,手机增值服务等新形式的使用;•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出版、制作、复制、发行、分销)的设立、运营;•音像制品的网络传输;影视作品商品化与市场营销法律服务•电影、电视、游戏、动漫中的商务开发(植入广告、贴片广告、创意形象商品化、赞助、代理);•互联网、新媒体及跨媒体领域的广告业务;•大型展会与大型活动的策划、投资、管理、商务运营;•主题公园的策划、设立、投融资、运营、商务开发;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电影、电视剧投资、合作拍摄、联合拍摄合同纠纷;•电影、电视剧发行合同纠纷;•演唱会投资合同纠纷;•明星肖像权侵权纠纷;•明星广告代言合同纠纷;•动漫、游戏、卡通形象侵权纠纷。汽车行业在我国和世界范围,已成为商业、科技和法律多角度各方位融合创新和人才的领域,给我们的律师带来持续的挑战。我们的团队以对汽车行业的了解和热情服务于汽车行业客户,与境外律所的合作联营让我们比竞争对手有更宽阔的眼界和认知,同时我们拥有在其他大洲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具体的法律建议。我们关注市场变化、环境标准、产品安全规则、销售相关竞争法和行业客户对投融资的不同要求。着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而切合客户具体情况的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实现客户利益。我们可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提供经销商特许经营、分销等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包括在线汽车销售的经销商设立与运营•帮助境外客户了解境外客户提供境内关于汽车产品责任相关规定,就具体问题提供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代表客户通过诉讼或和解等方式解决包括产品责任争议、最终用户质量纠纷在内的法律问题•协助客户解决汽车政府援助和政府关系问题,以本所的方式最大程度的为客户推进业务•为境内外汽车制造商、销售商等提供法律意见,包括独家协议、技术研发协议等•就基于指控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禁令救济及损害赔偿主张,以及对侵权人提起的反诉,为客户提供辩护•就涉及建厂、并购、债务重组与公司架构合理化的运营重组,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汽车金融恢复诉讼及财政相关融资,企业咨询和交易等2018年9月13日,宝燵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01.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成功挂牌上市。宝燵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专注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的工程顾问,集团于二零一七年提供基础设施工程顾问的收益占同年香港市场份额3%。集团的服务主要涉及( i ) 土木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结构工程以及岩土工程;及( ii ) 交通工程。另外,集团亦会向客户提供较小程度的其他配套服务。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在本次上市项目中担任宝燵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家学律师及其团队。2018年8月22日,金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3.hk)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成功挂牌上市。金仑控股有限公司自1985年起主要在香港作为总承建商提供上层结构建筑及修葺、维护、改建及加建工程服务。上层结构建筑服务主要包括住宅及商业楼宇发展项目。本次上市及股份发行以公开发售及配售方式进行。公开发售部分超额认购约723倍,集团以招股价上限每股0.55元定价,集资净额约7850万元。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在本次上市项目中担任金仑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提供香港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观韬中茂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家学律师及其团队。巍山一中“云怒甘霖班”开班啦2018年9月11日,云怒科技公司创始合伙人楼梁先生、志愿者张伟女士、杭州甘霖助学基金会理事、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宇昊、合伙人黄亚平、合伙人王芳等一行5名志愿者带着使命来到大理巍山,走进美丽的巍山一中。与往年一样,甘霖基金会的老朋友,学校阳副校长带领老师,又一次为志愿者准备了热情的欢迎仪式。12日上午,志愿者分为四个小组,对预选的50名甘霖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并确定了需要家访的对象。12日中午,志愿者和学校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对在坝区和山区的8名同学进行了家访。经过5个小时的家访及1个小时的讨论,最终确定46名学生入选“甘霖生”。并在云怒公司楼梁先生的提议下,将剩余善款在本届甘霖班成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13日早,在班主任甘老师的主持下,举行了“云怒甘霖班”的开班仪式。学校党委书记代表学校进行发言,他一方面希望学生懂得感恩,一方面也向基金会承诺学校会尽最大力量培养学生。接着本届甘霖班的资助者云怒公司代表楼梁先生介绍了云怒公司的公益理念、公益行动,也表示对了本届甘霖班的期望以及未来三年将和孩子们一起努力的决心。杭州甘霖助学基金会理事、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律师给孩子们介绍了基金会的初心和愿景最后学生代表进行了发言。她代表甘霖生做出承诺,高中三年会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资助方,同时将会牢记这份善心,也希望自己及同学在将来可以一起加入志愿者队伍。发言后,学校领导及老师、甘霖生及志愿者在学校孔子像前合影,云怒甘霖班正式开班!离开巍山前,志愿者们和云怒甘霖班的同学,以及高三年级“观韬甘霖班”、高二年级甘霖班的全体同学做了主题为“理想、行动、坚持——任何成功的必由之路”的主题分享。甘霖生发言。开班背后的故事甘霖生家境清寒,父母靠务农或打零工供养孩子上学,父母的辛苦孩子们看在眼里,加上父母望子成龙的急迫心情,给孩子增加了不少无...2018北京云南巍山一中北京夏令营2018年8月2日晚,应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的邀请,云南大理州巍山一中“观韬甘霖班”的班主任老师和五位优秀学生代表乘机抵达北京,开始了为期5天的北京夏令营。“观韬甘霖班”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2016年由员工自筹资金,在甘霖助学基金会的指导下,在云南大理州巍山一中资助设立的第一个以“观韬”冠名的甘霖班。(观韬甘霖班全体同学合影)此次北京夏令营,由观韬中茂的同事提议,征询学校领导意见,并报甘霖助学基金会批准后,按照学校提议的方案,选拨出五名优秀同学,代表全班同学参加。(左起依次为观韬甘霖班主任刘斌斌、学生杨永杰、宣苑、左银、张珊珊、杜双江)8月3日清晨,晴空万里,同学们到达北京动物园及北京海洋馆。同学们第一次见到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参观北京海洋馆。8月3日下午,老师和同学们来到观韬中茂北京办公室参观、交流。老师和同学们与一直关心观韬甘霖班成长的朋友们融洽交流,畅谈梦想与未来。8月4日,同学们在志愿者的陪同下,不到4点就从宾馆出发,与朝阳的微光同行,来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随后,走进紫禁城与天坛,感受历史的温度。8月5日,同学们畅游颐和园。参观清华大学与北京大学。参观中国科技馆与鸟巢,领略古都现代化篇章。8月6日,冒着细雨,同学们来到居庸关长城。不到长城非好汉。8月7日,夏令营结束,志愿者送老师和同学们踏上南下的高铁列车。八月初的北京,烈日炎炎。而观韬同事们的热情堪比这些天的高温。本次活动,经费完全由观韬中茂各办公室同事筹集,每天的活动,北京办公室都安排热心的同事作为志愿者,冒着酷暑陪伴孩子们游览、交流,让孩子们饱览古都文化的同时,也体验到观韬中茂同事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祝愿观韬甘霖班的全体同学都在明年的高考中取得满意的成绩!10月14日,观韬中茂大连办公室刘燕迪律师应邀参加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30周年院庆活动,代表本所与东财法学院续签设立“观韬奖学金”暨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并向四名获奖者颁发2016-2017年度“观韬奖学金”。大连办公室与东财法学院于2013年5月签约设立“观韬奖学金”,旨在引导、激励东财法学院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有志于公司金融证券领域法律研究与实践的优秀学生。截至目前,已向20名获奖者发放了“观韬奖学金”。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观韬奖学金”的设立和运行,充分展现了大连办公室对公益的关注,以及对财经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视。刘律师与东财法学院王彦院长签署设立“观韬奖学金”暨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刘燕迪律师与东财法学院党委书记袁晓轩共同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刘燕迪律师致辞电商合规新要求,《电子商务法》全文解读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经过多方博弈和讨论,《电子商务法》终于问世,倍受瞩目。人民日报直言《电子商务法》的施行有助于网购乱象的整治,能够促进电商的发展。[1]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全文共七章八十九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的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规制,有利于维护电商行业的运营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明确调整对象和规制主体《电子商务法》第二条规定,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该法调整我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有其行业的特殊性,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属于《电子商务法》的规制主体。电子商务法也进一步明确了这些主体的内涵: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第9条)。该条的规定,实际上涵盖了几乎所有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主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分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网络服务经营者三种类型。由此,淘宝、京东、当当等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企业,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而在这些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网店则是平台内经营者,上述两者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往,微商交易出现争议...